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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吵翻了!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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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4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1月2日,山东高院官方微信公号发布
《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
引起广大网友巨大争议
↓↓↓
山东高法在这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中称,“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最新法律趋势是:防止轻率离婚”
文章称,出轨的证据仅证明你的配偶存在不忠诚行为,但是没有证明你配偶与他人同居,更没有证明你们感情破裂,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文章还指出,从《民法典》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对于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

文章一经发出后引发热议目前该文章已被删除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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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文章已被删除但网友们仍然“炸”了相关话题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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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这样说
对此,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表示,该文章表述不太严谨  “严谨来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严重的出轨行为,是法定的离婚条件和损害赔偿条件,但仅有一般出轨行为也并非不能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也并不必然驳回离婚请求,而是要结合案情,综合判断是否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亦应当准予离婚。”  安翔认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仅是观点性文章,不能超越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成为裁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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