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招聘63名高层次人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
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国有本科高校,实行“国有民办”管理体制,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占地面积75.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6.7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7亿元,建有广西中国-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原国家质检总局中国-东盟质量研究与教育(南宁)基地、广西首批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等协同育人平台。拥有自治区级示范性实验实训中心1个、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07个、校外实习基地170个;馆藏纸质图书141.04万册,电子图书250.84万册,数据库28个;建有科研平台23个,其中省部级平台4个,市厅级7个;“十三五”以来,承担纵、横向科研项目205项;获得校外科研成果获奖48项;教师发表论文1164篇;2020年,在同类本科院校科研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居24位,在创新创业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列第20名。
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2个,开办本科专业32个,在校生17437人,专兼职教师800余人。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4.所学专业要求与用人部门开设的专业或课程相关,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5.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教学科研创新工作。 (二)业绩条件 1.第一层次人才(博士+正高)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具备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者;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近5年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①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达200万元以上; ②获得以下成果之一: a.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五); b.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十)、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五)、或一等奖(排名前三); c.主持申报获批国家级一流学科、或一流专业、或一流课程、或教学团队,或国家级研究平台与机构。 2.第二层次人才(博士+副高、硕士+正高) (1)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成果,具备从事学科建设工作与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者; (3)年龄45周岁以下; (4)近5年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达100万元以上; ②获得以下成果之一: a.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 b.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二); c.主持申报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一流学科、或一流专业、 或一流课程、或教学团队,或省部级及以上研究平台与机构。 3.第三层次人才(博士) (1)具有较强的从事教学、科研或工程技术创新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者;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近5年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①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南宁学院期刊分级目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A类或B类期刊1篇,或C类、D类期刊2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 共 产 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计划 招聘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下表。 (以下图片点击可放大)
三、人才待遇 (以下图片点击可放大)
其他待遇: 1.在有房源情况下以上各层次人才可安排校内住房一套。 2.入职后报销国内往返南宁应聘交通费一次。 3.在校工作期间取得教学、科研成果的,可按照学校相关奖励办法获得相应的奖励。 4.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寒暑假、访学、培训、定期体检、伙食补助、生日慰问、节日慰问等薪酬福利待遇。 5.经认定为南宁市相应人才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南宁市医疗优诊服务、优惠入住人才公寓、学费补偿等政策。 相关说明: 1.购房补贴申请、发放方式按照南宁市人才购房补贴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为南宁市给予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于2018年7月31日后首次在邕购房补贴,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第二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由学校提供。 2.安家费发放方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学科专业目录详见南宁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http://hr.nnxy.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通过“招聘职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电子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①身份证、大学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其中,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②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中国共 产 党员身份证明(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相关经历证明、近5年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关于年龄、相关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30日(报名截止日期);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面试 1.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学校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通知信息”功能页面、系统注册时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渠道通知面试。对未能入围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第一层次人才面试采取面谈或“试讲+面谈”形式;第二、三层次人才面试均采取“试讲+面谈”形式。 3.试讲的内容根据所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试讲时间约20分钟,面谈约20分钟。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70分为合格。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岗位适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按照学校指定医院及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检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聘用 通过考察及体检的拟聘人员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到校面试应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疫情防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公告栏。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299 联系人:张老师、黎老师、伍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834
供稿: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