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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生态环境 除了要守好蓝天之外 还得守住碧水 为了更好地保护 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3月1日起 玉林全自然水域禁渔 为期4个月 禁渔期间,还能钓鱼吗? 一起来看看
玉林全自然水域
禁渔4个月
2月28日,记者从玉林市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玉林市将开始禁渔工作,禁渔范围为玉林市管辖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禁渔时间从2022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严厉打击各种渔业
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为打击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禁渔期间,玉林市渔政执法部门对重点河域进行打击非法捕捞巡查累计出动7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与北流局联合执法打击电鱼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0人,对北流六洋水库、北流西埌镇的水口垌河段、西埌组河段等重要河段进行巡查。打击非法捕捞立案一起,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图文无关)
2022年禁渔期内,玉林市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玉林市将加强陆上检查和水上检查,严格把好水上停泊点和市场的监督检查关,重点加大江河水上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渔业违法行为,特别是社会反映较强的使用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努力实现“三无”管理目标(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
多部门协作联动
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
(图文无关)
2022年禁渔期间,玉林市还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强化禁渔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鱼类产卵场水域、水利枢纽上下游,以及省、市、县交界水域的巡回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加强行刑衔接,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合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刑衔接无缝对接,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惩戒作用;同时对破坏资源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生态赔偿制度实施。
新闻知多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在内陆水域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采写 | 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禤繁、玉林市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等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