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集体经济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村经领办〔2022〕2号)的要求,经过村级申报和镇级推荐、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的程序,我市推选出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第二批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荐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日期: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2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集体经济办。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委政府办公大楼5D05室;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2809125;传真:0775-2809126。
玉林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玉林市第二批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拟推荐对象 1.北流市新圩镇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北流市塘岸镇利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容县石寨镇石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博白县凤山镇峨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博白县旺茂镇三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兴业县石南镇六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7.玉州区城北街道西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来源 | 玉林市委组织部、玉林先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