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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家各户都开始启用小汽车代步,相比新车,二手车经济实惠,逐渐成为大众的选择,使得二手车市场特别火爆,也因为这样,二手车市场频繁滋生五花八门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本院就办理了两起涉及二手车生意的诈骗类犯罪。
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在北流做二手车生意,遇到资金短缺问题,遂想起同是做二手车生意的被害人小莲,于是以合伙做二手车生意为由,于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多次骗取小莲人民币共计200余万元,同时以帮人将外地牌小汽车办理成南宁市车牌为由,将被害人交付办理车牌的车辆进行转卖,而将骗来的钱用来还高利贷和日常消费。 无独有偶,家住北流的罗某某因为平时好吃懒做又要养女朋友,于是开始坑蒙拐骗之路,遂以合伙做二手车生意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谢某某人民币共计23000余元,骗来的钱用来高消费和日常开销。 近年来,北流市二手车市场的违法犯罪远远不止这两起,还有各种类型的违法犯罪:例如将车主抵押的车辆冒充车主进行二手车买卖、租赁车辆冒充车主进行买卖以及盗窃得来的车辆改装之后买卖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都大大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 在此,检察官提醒想从事二手车生意的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生意伙伴要注意考察伙伴的人品和经济实力,对生意进行实地考察和跟踪,避免一次次掉入同一个坑;同时提醒想买入二手车的群众,购买车辆要看到实物并验明车辆身份信息和抵押情况再交付款项并及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以防竹篮打水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