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玉林市玉州区一环西路立交桥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辆车牌为桂KT1**5的红色出租车司机被抢劫。经排查,嫌疑对象为两名青年男子,其中一名穿红色夹克外套,另外一名穿黑底胸前有花纹(或字母)夹克外套(见图片),目前警方已掌握该案的部分证据,为迅速侦破该案,现面向社会征集线索;
一方面敦促涉案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方面请知情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若线索真实有效,玉州分局将对举报有功群众奖励人民币20000元。警方承诺,对线索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线索举报请致电:
陈警官 19877566608 唐警官 18778581112
法律链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发后抱着侥幸心理潜逃,企图躲避法律追究的一切犯罪行为,最终都将难逃法律制裁,为自己犯下的罪恶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