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将至,又到了烟花爆竹的需求旺季。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铤而走险私自生产烟花炮竹。对此,玉州警方依法予以严打。
10月7日,城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城北街道寒山村的禤某在家私自生产烟花爆竹。当晚,该所依法对禤某家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料一批,其中特大炮37袋、中号五彩炮234袋、大号五彩炮102袋等物。民警现场传唤屋主禤某及5名工作人员。
目前,缴获的物品已移交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涉案6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
2018年9月19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除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时间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违反者将会受到500元至10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面临治安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处罚。
玉林市城区设置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二环路与玉石公路、玉博大道之间的区域;2.二环东路、文体路、教育东路、人民东路之间的区域; 3.二环东路、人民东路与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纵二路、横六路之间的区域。
10类场所、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输油管道场站、阀室、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水利设施,水、电、气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学区、敬老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苗圃、公园;军事设施保护区;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
燃放鞭炮,有这些危害 危害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造成城市空气污染。
危害二:噪声污染 燃放鞭炮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 在集中燃放时段,鞭炮声震耳欲聋,不仅影响四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 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危害三: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不小心,也许您手中的这串鞭炮或烟花,就是一场悲剧的开始!
危害四: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危害五:城市垃圾
每到节假日期间,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都会堆积成大量的令人厌烦的城市垃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和健康卫生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