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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流交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市区街道上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存在有违法上路影响交通秩序的驾驶行为。据监控显示,该车在车辆尾盖上安装了两个音响,并且还有人从天窗站出来唱歌,不分时段、路段,通过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广告和唱歌。 (站着唱歌实属危险)(坐着唱歌亦不可取)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北流交警迅速锁定当事人,并于3月8日口头传唤涉事车辆驾驶人黄某祥到交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当天上午,驾驶人黄某祥驾驶他的“广告车”来到了交管部门,经民警出示相关证据,黄某祥承认其放置音响在车尾、把广告牌伸出天窗、人也伸出天窗唱歌打广告的事实。据黄某祥称,他为了达到商业招生的目的,没有考虑自身驾驶安全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实施了上述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进行处罚 )
随后,民警对黄某祥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两分,罚款一百元的处罚,并责令黄某祥拆除加装的广告牌、高音喇叭。
(民警批评教育并责令拆除)
北流交警提醒:黄某祥驾驶小车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规定,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一手持拿话筒唱歌、一手抓方向盘违法单手驾驶;二是驾车时违法将体积较大音箱固定在车尾箱盖上;三是有时允许乘客在车厢内站立并将身体伸出天窗外;四是使用功率大、妨碍交通安全的音响设备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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