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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浙江省台州温岭市的俞女士称她的女儿在医院看病时遭到了医生的猥亵。事后俞女士报警,涉事医生被拘留十天,而于女士认为认为处罚过轻。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 花季少女诊所看病遭无良医生猥亵
事发当天,16岁的小文因为感冒到诊所看病,没想到这一次就诊成了她挥之不去的噩梦。在到达医院之后,接诊小文的是一名40多岁的男医师。原本只是普通感冒,医生却以检查为由抚摸了小文的隐私部位。小文意识侵犯,立即离开医院。遭到猥亵后的小文一夜没睡,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很差。
被摸之后,小文就赶紧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家人随即报警。城西派出所将涉事医生带走并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小文母亲称,处罚太轻了,希望能够严惩猥亵男子,避免以后还会有人受害。
谁能想到一个披着白大褂的医生,会藏着一颗黑色的肮脏之心。人们常说"医者仁心",强调医生要尽最大能力去拯救病人,而不是利用职务之便危害病人,这已经触及到医生的职业底线。医生这个职业与老师一样,是普通人眼中备受尊敬的职业,他们享有病人对他们的爱戴与尊敬。如果处于这个职位却不能做好本职工作,借着病人对医生的尊重来满足自身的欲望,为自己谋利,危害极大。
随着未成年人遭猥亵、性侵事件的频发,家长们也越来越关注孩子这方面的教育,未成年人在受到侵犯时一定要及时寻求帮助。其实像小文这样遭到猥亵的未成年人数不胜数,社会这么大,恶魔之手无处不在。
隐藏在暗处的猥亵者
在未成年人身边的这些恶魔可能是老师、医生、公交上的陌生人等等。有的会披着医生的外衣,借检查之便来对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有些罪犯披着教师的外衣,行无耻下流之事。甚至在公交上的陌生人会趁着拥挤占未成年人的便宜。这些被曝光的案例不在少数。
在2018年,四川某医院医生王某鹏在为学生体检时,借着帮学生做尿检之便,对21名女学生实施猥亵,抚摸女生胸腋部等隐私部位。法院在判决时认为王某鹏的行为明显超越了其职责范围,不属于正常的医学检查手段,犯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
除医生之外,教师也经常是猥亵案中主要的作案身份。浙江省某市小学教师祁某在2017年以来,利用教学之便,在课间活动及补课期间,多次对多名女学生进行猥亵。2017年8月30日下午,被告人祁某主动至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祁某利用教师身份,多次猥亵多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幼女,且部分系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祁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禁止其在三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职业。
从以上几个案件可以看出,不同的猥亵案在判处时存在较大的差异。有些只是拘留几天,有些判几个月,有些判个几年。很多罪犯正是出于猥亵未成年的犯罪成本低,所以将恶魔之手伸向这帮无辜的孩子。但无论怎样,猥亵的行为都会对受害人的心理带来难以修复的伤害。
那回到小文的案件本身,拘留涉事医生十天是否处罚过轻呢?
猥亵如何定责?
猥亵一般会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进行区分,如果被害人未满14周岁(男童、女童)无论是否为强制都被判为猥亵儿童罪。但是小文已经年满14周岁,所以不能被判定为猥亵儿童罪。
之后再对猥亵分为猥亵行为和猥亵罪。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另外,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行为视作为犯罪。猥亵行为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但是根据《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医生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犯罪的,应当从严惩处。所以女孩母亲可以尝试从这个方面提出复议。
好好的孩子受到这样的侵犯,这对孩子之后的人生都可能产生影响。爱女心切是每个父母的心声,也希望对这名医生处以一定程度的职业方面的惩罚,避免他之后再穿着白大褂做这些令人唾弃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