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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光台] 怎么了?玉林有人在楼顶种菜被告了,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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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6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德州
铺砖挑土,栽菜种树,陆川一退休老人陈某在小区楼顶过上了怡然自得的田园生活。然而“耕耘”多年后,2020年9月,陈某“收获”了自家亲人的一份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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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一角

起诉状中的原告正是陈某的表侄子与表侄女。原告诉称双方住所为一栋5层高的建筑,原告是5楼住户。2003年以来,陈某在楼顶私自搭建一间住房,在楼梯口安装铁门,破坏楼顶的隔热层并在上面种植各种植物,导致原告房屋的天花渗水霉变。原告认为陈某的行为损害了原告和同栋楼所有业主的利益,请求法院判令陈某拆除楼道铁门,铲除于楼顶种植的植物并恢复原防水层、隔热层。

“楼顶种菜,相当于自掏腰包给楼顶绿化,还能起到隔热的效果。而且楼下就是我表弟的住房,我怎么会损坏楼面?为了保护楼顶,我的菜田都是以红砖隔空而建的。”接到起诉状的陈某不以为然。
在法院调解室里,陈某没有看到作为原告的表侄子与表侄女,却见到了作为原告代理人的弟妹廖某,当即火冒三丈,“表弟病重时不见你的踪影,人走了你倒是回来争家产了!”

原来,多年前,陈某的表弟周某患上了癌症,而廖某执意与其离婚并离家出走。周某患病期间得到了陈某的关心照顾。待周某去世后,廖某重新装修并入住位于5楼的住房。由于该住房已由子女取得所有权,廖某遂以母亲身份代理该案起诉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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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菜园”

主办法官彭冬梅及时安抚陈某的情绪,并释明相关法律:“不管廖某有什么过错,也无论你是否造成了房屋损坏,私自侵占、使用楼顶,都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同时,主办法官也指出了原告的问题:“经法院实地调查,你家的天花并没有渗水霉变,楼顶原本也没有防水层,你的诉状相关内容与事实不符……”

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当场给予廖某一把通往楼顶的铁门锁匙,并承诺在三个月内铲除楼顶植物,恢复原隔热层。一起纠纷就此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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