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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流市第十人民医院医养结合 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北发改许可[2025]330号)
北流市第十人民医院:
报来北流市第十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整合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建立集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于一体的医养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健康需求。同意北流市第十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450981-04-01-103655)。
二、项目单位:北流市第十人民医院。
三、建设地点:北流市第十人民医院。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拟新建1栋6层医疗康复楼,规划用地面积630平方米,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设备购置1项,场地硬化720平方米,以及室外供配电、室外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设置床位80床。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6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76万元,预备费89.2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15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75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关于印发<北流市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北政办发〔2020〕13号)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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