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正所谓: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信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根本。
10月13日,在北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的审判庭里,在承办法官李棍麟的见证下,当事人王某亲手将3万元工程款递交给张某。年迈的张某收下厚厚的一沓钱后,对法官连声道谢:“幸亏李法官大力调解,我才顺利得回这几万块血汗钱,实在是太感谢了!”。至此,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圆满结束。
如今已70多岁的张某和包工头王某原是朋友。10年前即2010年,王某承包建设方圆纸品公司的办公楼、宿舍楼工程期间,找张某为宿舍楼铺设地板瓷砖。
随后,张某按照要求铺设了地板瓷砖,同时代为支付地板瓷砖款。两人于2010年9月进行结算,确认扣除已支付部分,王某尚欠张某工钱、料钱合计8万元。
后来由于方圆公司的财务发生严重问题,没有支付王某的大笔工程款,王某又患上帕金森病,其境况相当困难。张某多次向王某追讨8万元工程款,王某则叫张某向方圆公司追讨,但方圆公司不同意支付。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起诉要求判决王某支付工程款,法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受理。
接到本案后,立案庭速裁中心的李棍麟法官从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倾力进行调解,多次联系当事人协商,耐心释法明理。李法官表示,纠纷已经过去了10年,超过一般诉讼时效,现在方圆公司资不抵债处于破产清算状态,没有钱清偿工程款,王某自身的工程款也没有得到清偿,并且王某患有重病,他也很困难。
而另外一方面,张某已70多岁,8万元工程款是他的血汗钱,希望王某尽量支付。还望双方互相体谅,各退一步,不忘朋友情谊。听了法官的一番话,当事人双方都有所动容,王某表示愿意支付部分工程款,张某则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工程款。 最后,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支付工程款3万元给张某,限在2020年10月15日前付清。
调解是我国别具特色的诉讼制度,为化解矛盾纠纷、维系当事人的和睦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本案中,法官就巧妙运用了调解的手段促使昔日朋友和解,不至于反目成仇,实现服判息诉,一次性化解了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