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我市乡镇中小学教育工作人员力量,提高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经中共北流市委编委会批准用编,2023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初中教师45名,初中会计5名,农村小学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7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初中教师、会计岗位面向广西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玉林市招聘;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面向北流市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4.发布面试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北流市教育局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
5.其他要求
(1)面试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候考。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5分(含)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的当天,在北流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四、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7195、077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来源: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