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道路上我们会看到一些“长得像”小汽车的电动"老年代步车",由于价格实惠、易操作,深受人们的青睐,然而"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既不能上牌,也不能购买保险,安全性能差,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12月8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民主南路南江公园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0时11分许,一辆白色四轮低速电动车沿民主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执勤点,由于该车未开启车灯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经检查,该车正是这种无牌无证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外观与微型轿车并无两样,时速最高可达60KM/小时。
经询问,驾驶人杨某说该车是前段时间花了5000元在陆川县某车行购买的,车行人告诉他,这种车辆属于"老年代步车",上路不需要驾驶证,也不需要号牌。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需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并登记,给予上牌照后方可上路行驶,但"老年代步车"不在上牌登记目录范围内。
根据法律关于机动车辆的概念来说,没有“老年代步车”这个说法,一些群众眼中的四轮“老年代步车"其实属于机动车范畴,而杨某却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最终,交警部门对杨某无证驾驶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和暂扣车辆的处罚。
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
1.不用驾照成商家卖点,很多商家利用大多数中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来推动"老年代步车"的销售业绩。
2.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抱着“哪这么容易就出事”的侥幸心理,枉顾交通法规。
3.驾驶人未经历过驾驶技术培训,代步车像机动车一样,有方向盘、后视镜、“油门”、刹车,未经历过专业培训的驾驶人,必然无法正确而熟练地操控车辆。技术不过关、对交通法规也不熟悉,驾驶人就很难把“安全驾驶”放在心上,也意识不到贸然上路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
玉林交警提醒: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希望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共同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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