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2025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对2025届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安置就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申请回北流市就业的2025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及2025届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是申请回北流市就业的2025届北流籍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及2025届北流市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是2025年7月10日、7月11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分别在体检当天上午7:2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一支到北流市城北家龙小学集中(具体地址:北流市城北一路190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约350元/人)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用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付费支持微信方式支付。 (四)体检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 3.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陪同或逗留在医院体检中心。 4.女生尽量穿裤装进行体检。 5.近视的需佩戴度数合适的近视眼镜来体检。 6.注意交通等安全问题。 7.请考生看清楚自己的体检时间和体检组别,报到后请按体检组别排队抽签。 (六)其他事项 1.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2.确认体检合格后,考生档案不在北流市的,请将个人档案由原档案托管机构进行密封并以机要件形式寄送至北流市教育局档案室(地址: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考生,可到我局人事股办理。

二、考察
(一)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考察。考察的具体时间以北流市教育局通知为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二)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和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75-6237195

附件
  北流市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