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相关] 北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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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业贷款政策
一、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申请条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贷款额度及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小微企业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申请条件: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及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业补贴政策
一、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申请条件: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期限: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对首次在北流市内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期限:该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所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

2.自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3.所创办的个体工商户需在2023年8月21日后登记注册,且补贴申请当月个体工商户仍在正常经营;

4.同一人员创办多个个体工商户、符合多个创业扶持补贴申请的,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期限: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一、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1.个体工商户与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2.个体工商户需在2023年8月21日后为毕业生依法缴纳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含)以上,且补贴申请当月个体工商户仍为高校毕业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

3.同一个体工商户吸纳同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补贴期限: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二、企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补贴对象: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在北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补贴标准: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三、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补贴对象:招用脱贫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四、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补贴对象: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一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就业帮扶车间。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五、企业“就业券”补贴补贴对象:与对企业吸纳“就业劵”持劵人员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补贴标准:按劵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期限:“就业劵”持劵人每年使用“就业劵”不得超过2次。六、就业见习补贴补贴对象:对吸纳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日制研究)、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补贴标准:1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至2000元/人/月。七、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社保补贴政策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补贴标准:按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脱贫户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补贴标准: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补贴标准: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补贴标准: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按季度申请,季度终了次月20日前提交材料。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相应的基准月每2年调整1次。
五、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给予300元/月补助。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独立计算,每项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年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给予300元/月补助。

补贴期限: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
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经认定授牌的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条件: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就业(指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年内至少有6个月以上通过**发放的工资流水、劳务报酬凭证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补贴标准:按每户1.3万元/年的标准予以基地管理服务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经认定授牌的创业孵化基地。

补贴条件:1.创业孵化基地每成功孵化一户有3人及以上组成的创业团队。该创业团队有具体创业项目并向基地提交创业计划书。

2.成功孵化创业团队指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孵化满3个月以上成功办理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基地内。

补贴标准: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予以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

1.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团队办理多个营业执照的只能享受一次孵化服务补贴。

2.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孵化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孵化企业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
补贴对象: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的孵化企业。补贴标准:1500元/户/月(场地、水电、物业三项合计)。期补贴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孵化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的孵化企业。补贴条件:入孵后正常经营满1年,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5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该补贴不可与其他同类型就业创业补贴重复享受。

2.同一人员不能同时以多个项目创业者或就业人员身份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补贴。
五、孵化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的孵化企业。

补贴条件:1.入孵后新吸纳人员就业(该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日期须在入孵协议签订日期之后,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2.为入孵后新吸纳人员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补贴标准: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1.该补贴不可与其他同类型就业创业补贴重复享受。

2.同一人员不能同时以多个项目创业者或就业人员身份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补贴。以上政策咨询电话:0775-6238600
招工补助
一、服务规上企业招工补助
补贴对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补贴条件: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北流市规上企业就业,承担项目制招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北流市规上企业就业。补贴标准:1.鼓励发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北流市规上企业就业,协助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2.承担项目制招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北流市规上工业企业(含拟上规企业)就业,协助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不含顶岗实习和见习生,下同)2个月的,按600元/人给予项目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补助;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900元/人给予项目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解决。3.同一年度内,发动劳动者到北流市规上企业上岗后又转岗且已申领就业(招工)补贴的,不得再给予就业(招工)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775-6382090


网上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https://www.gx12333.net/网上申报流程:1.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登录个人用户 选择个人办事 就业创业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2.小微企业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管理。3.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个人办事 就业创业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领。4.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个体工商补贴管理 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5.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申领。6.企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补贴管理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7.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补贴管理 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领。8.企业“就业券”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补贴管理 就业券补贴申领。9.就业见习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就业见习管理 就业见习补贴申报。10.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补贴管理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11.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社会保险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补贴管理 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申领。12.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补贴管理 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申领。13.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孵化基地管理。14.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孵化基地管理。15.孵化企业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孵化企业补贴管理。16.孵化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孵化企业补贴管理。17.孵化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登录网厅 选择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孵化企业补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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