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9日消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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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意见从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等多项举措。
《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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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全文上下滑动查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2025年3月2日)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
(一)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动缴费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继续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衔接,精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增强低收入人口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