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公告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征收山围镇塘头村、山围村、铁炉村,民安镇丰村、兴上村、才旺村、高车村,新荣镇六华村、新荣村,大坡外镇三板村、南盛村、大坡外村、新安村、高峰村,隆盛镇中和村、南禄村、平坡村、深龙村、秧道村、香圩村、龙溪村,新丰镇新丰村、永安村、观南村,沙垌镇六琢村、金汀村的集体土地和收回北流市人民政府、山围镇人民政府、民安水库、北流市水利局、北流市交通运输局、北流公路养护中心、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北流市响亮饲料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作为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项目用地途经山围镇塘头村、山围村、铁炉村,民安镇丰村、兴上村、才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