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4-25 10:13 来自 augusrain 发布 @ 网友播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12号)和《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5〕34号)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一)具有北流市户籍;(二)持有北流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三) 具有北流市户籍就读于我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四)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五)驻北流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三、认定报名时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玉林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2025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0日至7月22日。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二)申请人网报时间。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四、认定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al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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