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校招生即将开始,由中国教育报编辑部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2006年高考资讯》面市以来,许多读者就本书涉及的高招高考有关问题来信来电咨询。从今天开始,本刊开设专栏解答读者提出的有关招生政策、院校信息、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和专业选择等问题。今天解答有关招生政策方面的问题。
问:在往年招考中,个别学校在办学类型、专业设置和文凭颁发等问题上模糊其辞,误导考生和家长,请问今年国家对这些问题有何规定?
答: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由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招生章程应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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