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多地偷电缆 自作聪明换装盗窃 逃不出法律“照妖镜”
近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冒充施工人员盗窃小区电缆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和覃某。
案情简要:2021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庞某开始自驾小车在贵港市、玉林市玉州区、玉林市兴业县、玉林市北流市、玉林市容县、玉林市博白县等地专门寻找高层未入住小区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盗窃电线、电缆。2021年6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覃某加入,伙同庞某继续盗窃。庞某和覃某利用身穿施工服,假扮施工人员掩人耳目行盗窃之事,将电线电缆捆绑在腰间,驾车驶出小区,得手后将盗窃电线、电缆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某废品收购站。
网络图片
直至2021年1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天,犯罪嫌疑人庞某,覃某在贵港市、玉林市周边地区疯狂作案数十起,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由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切蝇营狗苟的“照妖镜”,再怎么自作聪明,也逃不出国家的法网!庞某、覃某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盗窃电缆会给居民生活和工业正常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切勿因一时贪念酿成大错。从事废品收购行业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若发现有人销售来历不明的电线电缆等物品,要积极主动向警方举报;另外呼吁广大群众,如果发现电线电缆被毁坏盗窃,要及时报警,以免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