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慈善事业指导纲要 禁止变相摊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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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6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政部今日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纲要明确,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

  纲要指出,平等自愿原则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基本原则之一。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公开透明原则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又一基本原则。纲要称,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关捐赠信息的公开,尊重捐赠人意愿。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领域和区域差异较大,纲要指出,鼓励各地各领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募集慈善资源、加强慈善捐助管理与监督、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制、新方式。


  此外,纲要还要求坚持依法推进原则。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政府推动制定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培育监管公益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公益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募捐和资源调配等活动,充分发挥运作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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