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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北流市关于塘岸、新圩、大里三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听证会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拟举行《北流市关于塘岸、新圩、大里三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点: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北流市关于塘岸、新圩、大里三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及具体内容。
三、听证代表组成及产生方式
(一)代表人数: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5名,包括: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部门代表15名;经营代表2名;市(村)民代表6名。
(二)产生方式:相关镇、部门、经营代表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或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市(村)民代表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保证全程参加会议;
5.自觉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至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股登记报名,联系电话:0775-6352103;
2.网络报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附件《听证会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lshbj@126.com,邮箱主题需注明:《北流市关于塘岸、新圩、大里三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听证会报名表。
五、听证会举办单位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北流市公安局
六、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听证代表做好发言准备;
3.参会人员请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入场。
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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