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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
报名对象,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等招聘公告详情请前往“”查看。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组织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通过面试并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二、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照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北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实施,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应的补贴,并按照规定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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