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北流市开始执行新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原来执行了26年、每户居民“5元/月”收费额度调整为“7元/月”,另外10多项收费标准也将进行调整。 根据《北发改收费〔2025〕3号关于调整北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精神,此次依法调整北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旨在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市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清运、处置能力,不断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 按文件规定,此次调整的收费标准共涉及14项,如:城镇居民由5元/户·月调整为7元/户·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等由2元/人·月调整为2.5元/人·月;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由协议征收调整为200元/吨;饮食业、住宿业、娱乐业由10元—70元/月或协议征收,调整为≥30元/月;营业性店铺、商业网点、金融网点、特殊行业(游乐场、儿童乐园)、培训机构及日托、午托机构、月子中心等服务行业,由5元—35元/月或协议征收调整为≥15元/月;营业性摊点(饮食摊点除外),由0.3元—0.5元/摊·日或10元/摊·日—20元/月调整为1元/摊·日—10元/摊·日。其它各项具体调整情况与收费操作方式方法,详见相关文件。 据北流以市环卫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近年来北流市的城镇生活垃圾年产量越来越大,其中2024年市区每天生活垃圾平均量为240吨,是2018年开始有记录时160吨的1.5倍,每年增产超13万吨,当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生共征收757.4万元。按新标准收费后,预计每年可增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约520万元,对于有效缓解相关项目开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北流市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意义十分重大。素材来源: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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