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政策] 【话题】@南宁人,买房看这里!现行购房优惠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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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11月14日整理,注:政策具有时效性,具体以相关部门政策通知为准。

  一、信贷政策

  (一)不限购、不限售

  所有人在南宁买房不受限制;购房人(含法人单位)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转让。

  (二)关于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1)按城区认定首套房;

  (2)同一城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挂牌后,新购住房按首套。

  (三)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多子女家庭在同一城区新购房,买二套算首套、三套算二套。

  (四)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

  首付比例全部统一为15%;

  目前最新商贷利率:首套3.0%,二套3.3%。

  (五)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在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六)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

  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

  (七)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如果属于生育多子女家庭,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2.85%、二套3.325%(5年期以上)。

  二、财政补贴政策

  (一)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购房补贴

  在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3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2022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并与在邕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购买南宁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首套)或50%(二套及以上)享受财政补贴(不设上限)。

  (三)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的首次购房补贴。

  三、税收政策

  (一)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本市重新购房,支持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二)优化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不超140㎡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以上的按1.5%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140㎡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以上的按2%税率征收契税。

  【来源:南宁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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