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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是车主的 但,车又不是车主开 为什么车主也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刑?
案 例 李四与王五两人相聚吃饭喝酒,两人酒足饭饱后准备驾车回家,王五说:“兄弟,我喝少点,让我来开。”李四爽快地说:“好兄弟,我相信你的车技。”即将其所有的小型汽车交由王五驾驶。王五心想大半夜的,肯定没有交警查车。心存侥幸的王五驾驶途中遇到了交警,并被现场抓获,经检测驾驶人酒精浓度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两人均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
什么是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01
案例解析
车主虽然没有开车,但是作为车辆所有人、控制人,对机动车负有安全管理和安全驾驶的义务,在明知其朋友也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给其驾驶,车主主观上有明显的放任故意行为,客观上提供了机动车,实施了帮助行为,应认定为共同犯罪。
02
危险驾驶共同犯罪的行为
一、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胁迫或者极力劝其饮酒,且放任其酒后驾车的行为;
二、明知驾驶员已经处于饮酒状态,行为人仍教唆胁迫或者强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三、车辆所有人明知道他人已经饮酒并且要求借用机动车时,仍将机动车交由饮酒人驾驶。
检察官提醒
将车借给饮酒人驾驶或者教唆、胁迫饮酒人驾车是一件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极其不负责的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不教唆他人酒后驾驶,更不要将车辆借给无驾驶证人员或者饮酒后的人员,否则将同样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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