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北流法院环境资源与农业农村局巡回法庭法官与回名人民调解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2023年4月26日许,被告人曾某庆,曾某勇在禁鱼期内到禁鱼范围使用电鱼机等捕捞工具进行捕鱼,当场被派出所民警查获。随后北流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处理。现场查获曾某庆,曾某勇使用捕捞工具两套,捕获鱼类共34斤。经鉴定曾某庆,曾某勇使用电鱼工具捕捞属于违法行为。经玉林农业农村局评估,修复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导致生态损失,需补尝960公斤鱼苗放入河中,折合成现金用于购买鱼苗放生。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各位老铁,鱼虽好吃,但也不能乱捉,更不能使用电鱼机来捕捞,那是违法行为,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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