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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1时03分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金港路银丰桥路段开展“百日行动”时,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黑色小车进行检查,当执勤交警示意驾驶人李某出示相关有效证件时,李某称自己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李某花了6000元在北流市购买了这辆二手车,被查获前刚在北流市交易成功,正准备把车开回玉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对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对李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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