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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21日从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和市教育局现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林市直、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意见和建议。
网站截图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二、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全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设立权限在自治区,价格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由自治区确定。各有关单位不得违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我市市直及市辖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下图。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严格按照非营利原则制定,代收费据实收取;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三、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代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和必要的原则,按照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的实际费用与学生据实结算,不得强行统一收取及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前,应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或学生意见,收取后按学期或按月结算,并及时公布收费支出清单。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代办服务确有折扣优惠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电子邮箱:jgsfspk2682695@163.com),更多详情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