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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了两地都出现了偷拍事件,警方提示遇到骚扰和偷拍,一定要及时报警求助。 当晚在本地地铁6号线的车厢当中,一名女乘客坐在地铁座位上,而一名男子拿着手机不断偷拍女乘客的隐私部位,女乘客发现自己被偷拍后非常生气,愤怒呵斥偷拍男子。
女子表示大家都过来看,举那么高干嘛?不要脸,男子表示删掉了,女子说要检查看看,手机垃圾箱翻一下,怕男子复原,不然就报警了。男子删掉后大声正在地铁上说了句对不起。
民警在接到市民反映后,随即展开了调查,目前偷拍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另外一起在某校,一男生在课堂上利用手机偷拍后排女生裙底,偷拍过程被同学录像并发布,引发校内外关注。第二天该校学生工作处处长回应偷拍事件属实,将对涉事男生进行心理评估后,在依照校规决定下一步处理措施,学校目前仍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稍晚也将对被偷拍女生开展心理辅导。
类似偷拍行为是否违法,偷拍者又将付付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来看律师的说法
律师表示偷拍女性身体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违背公序良俗,需要受到大家谴责的一种失德行为,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民法典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会是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这意味着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那除此以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以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将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他就要承受治安处罚这样的一个行政处罚。
那如果被拍摄的这些隐私照片视频传播出去了,并且对受害者构成侮辱,或者说其他致使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并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管理秩序的时候,也有可能会被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责任。
关于偷拍这个行为,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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