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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3日,农村妇女徐井仙在浙江江山市清湖镇清三村便民服务中心。自该市11月初全面启动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工作以来,市妇联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一起指导妇女,特别是一些农村离婚女、丧偶女等,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工作,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崔郁提供了一个数据称,全国妇联委托农业部农研中心在固定观察点所做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全国妇联还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提案》。 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 农村宅基地改革在即,妇女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意味着什么呢?这背后又有怎样的结构性问题和现实挑战?农村妇女该怎么办?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李慧英接受南方周末专访,结合她过去十年来在中国农村推动性别平等的调研和实践,阐述了自己的观察和建议。
1 妇女土地权益受损非常普遍
2 宅基地确权要写上妇女的名字
3 促进性别平等政府要积极介入
4 妇女参政应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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