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教育局 关于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起点,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现将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三、温馨提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如果是在无办学资质的无证园或其他社会机构就读的儿童,将无法享受以上免保教费政策。为保障广大儿童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建议广大家长为孩子选择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就读,或尽快转入具有办学资质幼儿园。 咨询电话:0775-6233305。
附件
北流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