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查看: 4881|回复: 1

[本地焦点] 广西拟出新举措!涉及商品房“以旧换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8-28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南宁
● 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一房一价”
● 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对出售既有住房并于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鼓励对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所在地按契税完缴额度给予50%金额补贴优惠
● 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原则上女性最高不超过63岁、男性最高不超过68周岁
●鼓励相关商业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在桂就业创业青年群体提供特色化、低月供的住房贷款


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广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优化房地产项目销售定价、加大相关补贴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好房子”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宿保障等,修改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全文如下↓



66fd0c6d053c05590660cdd4d41268e8.png

▲点击图片,跳转阅原文。



广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以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住房促消费、优供给、惠民生,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房地产项目销售定价政策。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取消商品房价格指导及交易价格与备案价格上下浮动比例的限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一房一价”,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对外公布,并根据市场情况定期重新申请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进行备案。同时,各市要强化商品房销售价格监测、监管,防止不正当竞争。

二、加大相关补贴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对购买首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鼓励给予一定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促进住房消费,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对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地方国有企业给予补贴。

三、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对出售既有住房并于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鼓励对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所在地按契税完缴额度给予50%金额补贴优惠。鼓励积极开展住房跨区(县)“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给予一定购房补贴,并在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支持下,进一步提升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地建立“房源超市”,涵盖住房“以旧换新”、城市危旧房“拆旧买新”、房票使用等方式置换房源,促进住房消费。鼓励国有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推进“以旧换新”,对于市场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用作长租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收购补助、收购贷款贴息补助。

四、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10%。缴存人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第二套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缴存人在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时,不受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的限制,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女性最高不超过63岁、男性最高不超过68周岁。资金使用率低于85%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等多元化住房消费。加快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群体实现应保尽保。

五、创新青年群体住房贷款金融产品支持。鼓励相关商业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在桂就业创业青年群体提供特色化、低月供的住房贷款。同时,鼓励支持先购房首付、再现房按揭,鼓励新购房青年群体申请该类金融产品、已购房青年群体可调换按揭款为该类金融产品。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宿保障。对毕业一定期限内来广西求职或在广西就业创业的全日制专科(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对租住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以上人员给予6—12个月的免租金优惠;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免租金住宿保障期。

七、优化调整土地供应模式。强化以需定建、分区(县)指引,根据本地区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结合库存规模、人口规模及住房消费需求情况,合理统筹安排房地产相关用地结构、规模、布局和节奏。对商业办公用地空置率较高的区域,严控新增用地供应。鼓励开展混合功能用地出让试点,出让具备住宅、商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的混合用地。鼓励建设新型产业社区建设试点,推动生产生活空间融合。各地供地计划应积极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或开发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八、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和验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新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支持新出让地块带方案挂牌出让;支持已出让地块按照“好房子”规划建设要求,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已出让未开发的项目优化计容面积,优化规划设计条件,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及户型设计。对房地产企业分期建设的项目,经企业申请,相关审批部门在经审批的单体方案图上明确标注人防工程范围后,为后续建设中不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楼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无需人防部门出具意见。

九、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好设计”“好施工”“好材料”“好服务”等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支持各地结合当地情况将具有改造潜力的城市危旧房、老旧小区等“老房子”因地制宜改造成“好房子”,全面贯彻绿色低碳节能理念,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全屋智能、整房智造等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严格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做好物业服务保障,积极开展试点。对2025年5月1日起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各地要严格督促落实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因地制宜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优化房屋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架空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公共适老设施等可不计容积率。对按要求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住宅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施工达到±0.000标高时,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地应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房子”建设试点,2025年内各市启动试点项目数量不得少于3个。

十、强化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优化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建在售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确保合规住房开发项目“应进尽进”、贷款“应贷尽贷”、放款“能早尽早”。各市在商品房预售资金、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资金存放、账户开设方面,要将银行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力度作为重点考量因素。

十一、加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对于企业有开发能力的已供房地产用地,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加快推进经营盘活。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分宗开发,适当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支持企业根据项目合理开发周期重新与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约定竣工日期,涉及修改详细规划的,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按规划调整申请获批的时段顺延。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或无意愿开发的已供房地产用地,鼓励企业通过出租、转让和合作开发的方式积极引入新开发主体。充分运用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平台,推动预告登记转让,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促进市场化盘活。

十二、完善房地产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和服务。对于新出让地块,道路、管线、电网等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对于无需新建配套学校的地块,在土地出让前明确学区安排;需新建配套学校的地块,在土地出让前明确过渡学区和建设计划。对2025年下半年各市县建成区开展的房地产项目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奖补资金总额度2亿元,用完即止。

十三、进一步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政策。支持各地在收购主体和用途等方面充分发挥自主权,将各类符合条件的已建成或在建未售房源、司法处置房源纳入收购范围,拓宽房源筹集渠道和用途。各地要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收购主体,提高专业运营管理能力,形成规模效应。

十四、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按照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支持各地建立“房源超市”,通过房票安置、收购存量商品房等多种方式用于安置。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改造,推动新增项目落地实施和实现可持续运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城中村改造出让地块“拿地即开工”。

本工作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来源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当代广西

发表于 2025-8-28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盐城
广西楼市新风向!旧房换新家,契税补贴半价拿。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助您安家圆梦。青年低月供,创业安居两不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