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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开房猝死,家属起诉,情人被判赔偿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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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4 0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广西男子老王与情人阿美发生性关系后死亡,事后老王妻儿将阿美起诉到广西贵港平南县人民法院索赔55万。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一案件详情。
老王与阿美以前是同事,2023年重新见面后多次相约见面。2024年7月的一天,二人先后入住某酒店房间。阿美进入房间3个小时后离开,又在一个小时后返回酒店,要求前台工作人员和她一同前往房间查看情况,工作人员开门后发现老王呼叫无反应,医务人员与派出所民警赶到后,确认老王死亡。老王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
阿美在派出所的笔录中提到,此前大半年时间里,她和老王发生过几次性关系。事发当天,二人性关系结束后,老王不久发出呼噜声,阿美则在另一张床上休息。阿美睡醒后,发现老王已无呼噜声,大腿上有黑点,自行判断老王已死亡,便离开酒店。她通过微信将老王的情况告知老王的工友吴某,听从了吴某的建议,随后再折返酒店。
事后,老王妻儿起诉阿美和酒店经营者,索赔55万余元。
阿美认为,老王死亡时她还没有睡醒,无法施救。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且她患有高血压,当时恐慌、不知所措导致自身也不舒服,离开酒店回家吃降压药。
法院认为,老王与阿美发生性关系后,身体并无异常,而后在休息过程中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其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其应对死亡的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阿美应否对老王的死亡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老王的死亡系自身突发疾病引起,阿美对老王的病情事前并不知情,也不可能预测到。然而,双方在酒店相对隐蔽的空间内,阿美在发现老王呼叫不应,后既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没有采取紧急救治措施,而是根据个人经验判断老王已死亡,径行离开酒店返回家里后再折返酒店等种种行为,导致老王错过最佳救治时机。
阿美虽不是老王的法定救助义务人,但二人作为关系密切的男女朋友,在老王身体状况出现异常且又无他人在场时,阿美有责任提供帮助,其在发现老王身体异常时自行判断其已死亡而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存在一定的过错,其应该对老王的死亡承担次要责任,且阿美明知老王是有妇之夫的情况下,仍与其保持不正当朋友关系,有违社会公德,违背公序良俗。
老王死亡在房间内,而非酒店公共区域,酒店不可能随时发现房间内的状况,酒店已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老王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酌定阿美承担老王死亡10%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阿美赔偿老王妻儿6.2万余元。

判决一出,网友们立马分成两派:
支持派:“6万赔少了!

不管是不是情人,发现人快不行了,最起码打个120吧?

见死不救,就是道德问题!”
反对派:“凭啥赔?

老王自己身体有问题,难道以后上床前还得先签个免责协议?

阿美又不是医生,怎么判断是不是睡着了还是猝死了?”
有网友说:这6万,与其说是“赔偿金”,不如说是“良心债”。(完)
发表于 2025-8-14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66字回复】  
"夕阳情劫,生命戛然。法律天平称量私情与责任,62万判赔敲响警钟:激情勿越界,健康需自持。愿逝者安息,生者深思。"  

(注:严格控制在66字,以诗化语言提炼事件核心,兼顾法律警示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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