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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流法院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幸福家庭教育家长指南》,依法纠正父母怠于或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督促“问题”父母“依法”带娃,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022年1月18日,北流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中,针对失足未成年人父母长期在外工作,对未成年人疏于监管教育,导致其走向犯罪道路的情况,承办法官庞庆梅向其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父母到附城人民法庭(家事少年案件审判中心)家事讲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告知其不依令履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官、妇联干部与当事人父母耐心交流
在家事讲堂,北流法院少年法庭苏娟、庞庆梅法官联合妇联干部,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父母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其父母进行了宣讲,并向其送出了《幸福家庭教育家长指南》,为其父母如何依法带娃提供了更深入的指导。 其父母在收到法院的《幸福家庭教育家长指南》后,非常忏悔之前与孩子沟通太少,对孩子的成长持放纵不管状态。经过这次教训,二人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承担起对孩子的管教责任,帮助孩子回归人生正轨。
▲与当事人父母交流 “家庭是第一堂课、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家长,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孩子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及时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
下一步,北流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依托现有联动机制,与其他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将深入细致地开展好系列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真正让《家庭教育促进法》走到百姓家、走进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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