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查看: 59791|回复: 0

[便民公告] 22席虚位以待北流侬去南宁工作,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人啦!学历只要大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9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天门
我们招人啦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1d28650b8186c8d5e2a966051174d21e.png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目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南宁市辖区及南宁铁路局管辖路段范围内共设置了16个业务网点。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工作人员(共22名)

1.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兴宁管理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南管理部工作人员2名。江南管理部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号大院内


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秀管理部工作人员4名。青秀管理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一层19-1号和A区二层3、4号


4.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乡塘管理部工作人员3名。西乡塘管理部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大厅四楼


5.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邕宁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邕宁管理部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35-1号一楼铺面


6.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良庆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良庆管理部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5楼


7.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鸣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武鸣管理部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欢歌路12号金域华府铺面


8.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州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横州管理部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龙池新城龙翔苑


9.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宾阳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宾阳管理部地址:宾阳县广场新区商业城西排11、12号


10.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林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上林管理部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155号。


11.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山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马山管理部地址:马山县白山镇富群路170号


1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安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隆安管理部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泰安街102号


1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南宁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南宁管理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市枫林路30号


14.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柳州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柳州管理部地址:柳州市飞鹅路129号景泰大夏10楼


15.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桂林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桂林管理部地址:桂林市北辰路43号华城新贵小区金桂阁4楼24号房


16.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玉林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玉林管理部地址:玉林市城站路125号弘基新城小区1栋3单元301房


入职后,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可能会对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调整范围是:管理中心机关科室、铁路分中心机关科室、管理中心16个业务网点〈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武鸣、横州、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南宁、柳州、桂林、玉林〉)。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热爱工作,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各项体检指标符合国家用工要求;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计算机类、财会类、金融类、法律类、经济管理类专业;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五个阶段。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填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同时把个人简历投送至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310室,邮编:530022;电子邮箱:gjjrjk2011@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后20天。


识别下方二维码
即可获取登记表

92af455553b546b94b5cca242a898b98.png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面试。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如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聘用

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有关外聘人员的文件规定执行。应聘者食宿需自理。


应聘者原来有工作的,需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者负责。


咨询电话:0771-5874865。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4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