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查看: 52693|回复: 0

[爆光台] 认罪动机不纯 !一男子认罪获缓后反悔上诉,结果“悲剧”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0-20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澳大利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设立的初衷在于
鼓励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过
从而减少社会对抗并节约司法资源
但若在认罪认罚后又随意反悔
并企图利用上诉再获减刑
这一“小聪明”真能行得通吗?


b1bf18ab8f4473fafa2da73965dd4fea.jpg
近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喻某某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这是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反悔上诉 ,依法支持抗诉后获得改判的成功抗诉案件。



b41ce956f686c074c3e349ac0c0f36ab.jpg


案件回顾: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喻某某多次参与聚众抢种他人林地,任意拦截、辱骂、威胁他人,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产、经营,情节恶劣,被天峨县公安局立案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喻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在场见证下,同天峨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39508be032260626a3e4e620abc02ed7.jpg

经天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以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喻某某收到一审判决后
又以其无罪为由
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2f26e3b515eb5616b5f6d63874669de.jpg

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审查后认为,喻某某在证据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以原判决错误为由提起上诉,属于以认罪认罚形式换取较轻刑罚,再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提起上诉,认罪动机不纯,一审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已不再适用,应对其处以更重的刑罚,遂依法提出抗诉。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同意天峨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并且认为喻某某以无罪理由上诉,说明其已不认罪认罚,主观上无悔罪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已不具备宣告缓刑条件,原审判决对其宣告缓刑属量刑不当,遂作出了支持天峨县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的决定,并依法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7dec6fa7475179000e1588203ba42bff.jpg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喻某某未认罪认罚,没有任何悔罪表现,不具备刑法关于适用缓刑的条件之一“有悔罪表现”,一审对其宣告缓刑不当,应予纠正。故抗诉机关和支持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成立,并予以采纳,遂作出如上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