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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令第139号):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及事故的,不需要审验。凡被记分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审验。
逾期不审验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逾期未审验”。逾期一年以上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再超过两年仍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状态变为“注销”。
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三种类型,满6年或满十年的驾驶证应当换证,逾期一年不换证将注销驾驶证。
请以下机动车所有人
尽快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交警蜀黍温馨提醒:
逾期不审验的后果,携逾期未审验,驾照驾车上路的,罚款200元。逾期未审验的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法理赔,连续逾期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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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贵港交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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