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关于申报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的公告
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的公告根据《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北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流市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农发〔2025〕19号),现将2025年申报稻谷生产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5年在我市内实际种植水稻的所有生产者,包括:
1.农户、种植大户、种子生产户
2.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
二、注意事项
1.已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实际种植方申报,同一地块当季仅能申报一次。
2.稻渔综合种养田块,水稻面积占比≥90%且产量达当地平均水平的可申报,否则不予补贴。
3.非法耕地(如退耕地、未批开垦地、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明的旱改水地)种植的稻谷不纳入补贴范围。
4.财政供养人员不能领取稻谷补贴。
三、补贴标准
实行分类分档补贴:
①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生产者:早稻每亩补贴100元,中稻和晚稻每亩补贴100元。
②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生产者,早稻、晚稻补贴标准计算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早稻50亩以上发放资金-中稻和晚稻50亩以上发放资金)/种植50亩以下早稻、晚稻申报总面积。
四、申报流程
稻谷生产主体自愿申报,按早晚稻生产时间节点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需同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村级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镇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申报材料,形成《镇申报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汇总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须按时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
早稻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7日前报送晚稻申报材料:于2025年9月10日前报送
申报材料需由镇人民政府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备注:各村委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各镇政府通知为准,请申报人及时关注当地公告。
五、申报材料
凡是符合条件的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稻谷种子生产户等),均可按要求向村委会申报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业企业
1.《北流市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申报表(农业企业)》
2.营业执照复印件3.土地租赁合同4.农资采购凭证5.租地资金发放签收表
(二)农民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北流市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申报表(农民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土地租赁合同5.农资采购凭证6.租地资金发放签收表
(三)农户、种植大户、稻谷种子生产户、家庭农场:
1.《北流市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申报表(农户、大户、稻谷种子生产户、家庭农场)》
2.身份证复印件3.土地租赁合同4.农资采购凭证
(四)代耕情况(代耕指实际种植者代为耕种他人田地):
《北流市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代耕情况证明》(需列明代耕农户姓名、面积,并由村民证明人签字及村委会审核盖章)
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处理。
六、工作节点
村级申报:生产者向村委提交材料,村委审核后汇总报镇政府。
镇级审核:1.实地核验2.公示5天(镇、村同步),异议需二次核实。
县级抽查:随机抽检1-2村/镇,重点核查面积前5名大户。
资金发放:
1.早稻:计划于2025年10月30日前2.晚稻: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账户。
如需咨询,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0775-6234915)或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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