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光台] 清明时节,这份森林防火倡议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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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森林防火倡议书
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即将来临,森林防火工作也到了重要关键节点。伴随气温回升、野外风干物燥、春耕备耕用火频繁、祭扫用火显著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特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我们倡议牢固树立“从我做起、从小做起”意识,利用踏青游玩、回乡祭扫等机会,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等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自觉当好安全用火执行者。安全用火,从我做起。我们倡议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规定。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野外吸烟、烧秸秆(杂草)、烧甘蔗叶、烧灰积肥、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坚决杜绝野外火源。
三、自觉当好文明祭扫倡导者。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清明前后火灾易发多发高发,上坟祭扫违规用火、燃放烟花爆竹是主要因素。我们倡议自觉摒弃陈旧习俗,倡导环保、健康、安全祭扫新方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扫一次墓及网上无烟祭扫等多种方式改变用火习惯,积极做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四、自觉当好安全防范监督者。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我们倡议加强对老人、未成年人等的教育引导,防止因随意**引发森林火灾。监督并协助相关部门及家属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强化监护,严防一切用火行为。对于他人在林区的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进行劝诫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不做旁观者。
五、自觉当好科学灭火应对者。沉着冷静,科学应对。我们倡议遇到森林火灾,要科学合理避险,保障自身人身安全,严禁个人扑火。要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或向当地政府报告,准确反馈火灾现状。严禁擅自组织老、幼、弱、病、残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山火无情,防范“未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广西绿水青山,共建壮美广西美好家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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